工作試驗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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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目的
旨在透過為期一個月的工作試驗,協助在尋找工作方面有困難的求職人士(例如希望轉換行業的求職人士),以提升其就業能力。
內容
- 計劃的參加者會被安排在參與機構內擔任正式的工作,為期一個月。
- 參加者與參與機構並無僱傭關係。
- 在圓滿完成工作試驗後,每位參加者可獲5,500元津貼。其中500元由參與機構支付。
- 津貼發放給在一個月試工期內出席率達80%或以上的參加者。
- 勞工處會為參加者投購保險。
- 勞工處鼓勵參與機構在參加者試工期滿後聘用他們為長期僱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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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辦法及查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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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查詢,請即與我們聯絡:
- 計劃熱線 : 2152 2090
- 就業中心名稱及電話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