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格
僱主只須於勞工處登記全職長工空缺,並聘用了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擔任全職長工,便可向本處提出初步申請,為該新入職員工提供三個月的在職培訓,令他們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術。如該求職人士尚未於勞工處登記,僱主須請該求職人士盡快親身到任何一間就業中心辦理登記手續。
僱主於有關培訓完成後,可向本處申請培訓津貼,金額為每月$1,500,為期不超過三個月。
報名手續
有興趣的僱主只需填寫本處的「中年就業計劃」職位空缺登記表格,以登記有關的職位空缺。僱主可於有關表格上註明有意聘請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,而求職人士可透過本處職員轉介或自行應徵有關空缺。
如僱主準備聘請某合適的求職人士並安排在職培訓,必須盡快填妥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,並於該受聘員工入職前或入職後的首四個星期內,將該表格遞交至計劃辦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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