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 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簡體版 English 搜尋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
主頁
 
求職
 
招聘
 
資訊廊
 
專題網頁
 
  
計劃介紹
求職人士如何登記

僱主申請津貼須知

常見問題
表格下載
宣傳短片
  
最新職位空缺

中年就業計劃

計 劃 介 紹

勞工處推出了「中年就業計劃」。這計劃旨在透過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及在職培訓,協助中年求職人士找尋一份穩定的工作。

 

求職人士


資格

凡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便會成為這計劃的一份子。

 

登記手續

求職人士無需預先辦理登記手續,只需如常使用本處的就業服務。當僱主聘用或準備聘用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擔任全職長工時,如該求職人士尚未於勞工處登記,則須盡快親身到任何一間就業中心辦理登記手續。




僱主

 

資格

僱主只須於勞工處登記全職長工空缺,並聘用了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擔任全職長工,便可向本處提出初步申請,為該新入職員工提供三個月的在職培訓,令他們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術。如該求職人士尚未於勞工處登記,僱主須請該求職人士盡快親身到任何一間就業中心辦理登記手續。


僱主於有關培訓完成後,可向本處申請培訓津貼,金額為每月$1,500,為期不超過三個月。

 

報名手續

有興趣的僱主只需填寫本處的「中年就業計劃」職位空缺登記表格,以登記有關的職位空缺。僱主可於有關表格上註明有意聘請年滿40歲的求職人士,而求職人士可透過本處職員轉介或自行應徵有關空缺。


如僱主準備聘請某合適的求職人士並安排在職培訓,必須盡快填妥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,並於該受聘員工入職前或入職後的首四個星期內,將該表格遞交至計劃辦事處。

 












交通費支援計劃

中年就業計劃

工作試驗計劃

交通費支援計劃

現正接受申請

最新招聘活動

提防求職陷阱

暑期工就業資訊網

「展翅計劃」及「青見計劃」聯合招生

度身訂造培訓項目

展翅計劃-青年職前綜合培訓

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

支持聘用殘疾人士

青年就業起點

2008年立法會選舉

「香港政府WiFi通」計劃

奧運及殘奧馬術在香港

優質海水認可計劃

香港政府一站通

政府五天工作周

Youth.gov.hk

  2008| 重要告示 / 私隱政策
修訂日期: 2008年3月31日